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5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疾病診療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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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收容人疾病診療,以提帶至醫務中心門診及急診等二種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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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