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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就醫費用催繳結報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7
七、收容人就醫後,如無力繳納治療費用,應通知收容人家屬至醫院繳付
    該費用或寄入保管金扣繳,並列管按月彙整,持續辦理催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