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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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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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1 日
8
八、除電話接見、行動接見以外,申請人應於接見時間三十分鐘前,持相 關證明文件至矯正機關辦理登記報到程序。 一般接見之申請人完成前項手續後,矯正機關得視現場實際情況調整 其接見梯次。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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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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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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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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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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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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