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預約接見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親自至矯正機關預約者,應於矯正機關指定時間、地點辦理。 (二)於網站預約者,應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https://se rvice.mjac.moj.gov.tw 辦理。 (三)以其他矯正機關公布之方式預約者,依矯正機關公布之相關資訊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