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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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教誨志工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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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教誨志工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09 日
4
四、矯正機關應依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製發及管理教誨志 工之志願服務證與紀錄冊。 矯正機關應建立教誨志工之個人服務檔案,並得以獄政資訊系統輔助 管理服務資訊,作為續聘考評之參據。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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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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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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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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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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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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