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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16
十六、執行刑後強制治療所需之費用,得斟酌情形,向刑後強制治療受處
      分人或其扶養義務人收取,其無力負擔者,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仍應
      按一般標準供給飲食衣被及其他維持身體健康之必要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