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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防範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施行計畫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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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高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機關人員資安警覺性以降低電
    子郵件社交工程攻擊風險,規範電子郵件社交工程防制年度目標、舉
    辦相關資安教育訓練及宣導、規劃辦理演練作業,以強化人員資安意
    識並檢驗各機關宣導電子郵件社交工程防制成效,特訂定本施行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