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各級檢察署檢察官於辦理案件需用通譯時,應於現職通譯不適任或 不敷應用時,始得選用本要點之特約通譯。 特約通譯傳譯完畢時,書記官應填具特約通譯日費、旅費及報酬申 請書兼領據,經檢察官審核後,交報到處辦理支付手續,並按程序 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