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4
現在位置:
廢/停
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原則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原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
5
五、司法警察人員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時,如有疑義,應與檢察官研 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