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辦理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8
八、受刑人新收入監未滿一個月者,家屬得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規定寄送入必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