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0:17
現在位置: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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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8
八、佩帶槍械,應悉心維護,非有法令規定之情形,不得使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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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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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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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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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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