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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資訊公開法
公發布日: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第 1 條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
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