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11 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有關律師申請聘僱外國人工作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撤銷或廢
止聘僱許可、撤銷或廢止展延聘僱許可及管理等事項,法務部得委託其他
行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