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2:4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勤禁見舍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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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禁見中違反規定,受「禁止接見」處分者,於解除禁見日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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