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宿舍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7 月 05 日
9
九、本所職員,凡合於第五點之規定者,由申請人填具申配宿舍申請單(
    如附件一)送總務科審核轉陳,無自有房屋者,請附本人、配偶及未
    成年子女之稅捐機關財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