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檢察機關受理電話檢舉賄選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受理電話檢舉賄選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12 日
5
五、查察賄選暴力執行小組主任檢察官或值日檢察官接獲值勤人員之通報 後,如屬重大事件,應即報告檢察長核示,並得先為必要之處置。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