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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苗栗看守所替代役男生活言行考核及獎懲規定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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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為促使本所替代役男,生活家庭化,團體紀律化,管教合理化
    ,並激發其潛能,增進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