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4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延攬新廠商來監加工獎勵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9 日
3
三、以該廠商當年度加工工資達新臺幣參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
    給予嘉獎乙次。該廠商當年度加工工資達新臺幣伍拾萬元以上者,給
    予嘉獎兩次,以資獎勵。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