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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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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報支加班費管制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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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報支加班費管制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1
一 本所各組室職員加班,應由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並由 當事人事前填妥指派加班單,敘明加班事由及起迄時間,經由 所長 或授權人員核定後送人事室登記;技工、工友部份由總務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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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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