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3:01
現在位置:
信託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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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第 83 條
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益信託之名稱或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公益信託之文 字。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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