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苗栗看守所替代役役男宿舍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24 日
17
十七  個人之換洗衣物應晾掛於行政大樓通往頂樓之樓梯間,禁止晾掛於
      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