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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物品登記檢查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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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防止收容人利用送入飲食、物品夾藏違禁物品,危害其身心健康暨
    戒護安全,特列規定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