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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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學生親屬接見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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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學生親屬接見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15 日
2
二、學生每週接見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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