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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07:58
現在位置:
廢/停
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生分發監院所服務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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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生分發監院所服務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7 日
2
二 畢業生參加特種考試乙等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即依公務人員任用法 分發各監院所以科 (課、組、股) 員任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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