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0:3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8 月 01 日
第 14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會計業務,指依會計法令辦理內部審
核業務。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審計業務,指依審計法令辦理審計相
關業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