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22
現在位置: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13 日
第 11 條
受理申報機關(構)為政風機關(構)時,其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之財 產申報資料由上級政風機關(構)查核及處理;無上級政風機關(構)者 ,移由法務部查核及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1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