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2:1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第 15 條
依本法所為之罰鍰,其裁處權因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