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02 日
10
十、地檢署對於服務有欠熱忱之實習學生,得請指導委員勸導改進,如有 不能改進者,得隨時停止其實習,並通知指導委員及原推薦學校。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