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8 16:1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02 日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提
    供大學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或於學期中實習觀護工
    作,建立建教合作,強化觀護工作之效能,以達到防止再犯之目標,
    特訂定本方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