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提 供大學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或於學期中實習觀護工 作,建立建教合作,強化觀護工作之效能,以達到防止再犯之目標, 特訂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