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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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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矯正機關處理天然災害,應強化組織,詳訂工作程序,合理分配任
    務,以期提高工作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