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17:51
現在位置: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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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6
六 監院所首長事必須離開任所時,副首長、秘書必須有一人留守,不得 同時離開。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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