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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8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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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送人犯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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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解送人犯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13 日
第 9 條
接收機關接到解犯通知後,如逾相當期間人犯尚未解到或解到人犯有不符 情事者,應向原解送機關清查。
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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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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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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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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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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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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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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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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