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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第 33 條
看守所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
器具,不得違反相關衛生、環境保護或其他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