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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第 51 條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不違反監獄紀律範圍內,許其閱讀自備之書籍,
對於第三級以下之受刑人,於教化上有必要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