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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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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他」字案件之分案,應依「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二十二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