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檢察處簡任檢察官遴選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檢察處簡任檢察官遴選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
5
五 現任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推事,遴選為同級法院檢察處簡任檢察官,或 現任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推事,遴選為同級法院檢察處簡任主任檢察官 者,應按同級法院簡任推事或兼任庭長之簡任推事所定標準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