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7:13
現在位置:
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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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
41
四十一 刑事偵查、執行及檢察官參與民事及非訟事件之案件終結後,至 遲應於翌月三日前送該署統計室登記。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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