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強制處分之慎重實施) 實施拘提、逮捕、搜索、扣押等強制處分時,不得超過必要之程 度,並應注意當事人之身體及名譽。又社會之公益亦應注意,其 為社會注目或涉外之案件,尤宜審慎為之。(刑訴法七七、七八 、八九、九○、一二二、一二四、一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