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19 22:2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2 月 04 日
第 9 條
懲戒事件審議時,委員長、委員應各自陳述意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