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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5 11:50
現在位置: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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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9 日
第 5 條
律師懲戒委員會受理懲戒事件,應輪流分配於各委員審查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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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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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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