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6.01.01
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4 條定自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申請人對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同意入會或廢止入會之決定不服者,得提起請 求入會之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