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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律師法 第 16 條
申請人對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同意入會或廢止入會之決定不服者,得提起請
求入會之民事訴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修正
第 16 條
申請人對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同意入會或廢止入會之決定不服者,得提起請
求入會之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