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執行「技能訓練所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處遇細部實施內容計劃」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2
二  實施時間:
    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試辦,實施一年六個月後視其執行成效
    ,再行檢討陳報法務部修訂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