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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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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3
三、動用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應以書面敘明用途,陳監獄長官核准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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