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部資訊中心電腦主機房應加強管制人員,非因業務需要,不得隨意 進出。 本部資訊中心週邊之設施安全維護工作,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負責 ,本部資訊中心及政風司共同監督。 本部所屬各機關電腦週邊設施之安全維護工作參照前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