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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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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管理單位應建立備援制度,對於需要長期保留或重要檔案之備份媒
      體,應使用專用防火或保險設備異地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