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查緝機關、單位與辦理毒品防制工作之機關、單位應協商合作,建立反 毒情報網及緝毒資料庫。 各查緝機關、單位於建立反毒情報網及緝毒資料庫時,得請求其他各相關 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 防制毒品犯罪,有關積極加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反毒活動、建立雙邊及 多邊國際合作事宜,應商同外交部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