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 6-1 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受緩刑之宣告,九十四年
一月七日修正刑法施行後,仍在緩刑期內者,適用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
施行之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規定。
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九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受緩刑之宣告,九十八
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刑法施行後,仍在緩刑期內者,適用九十八年五月十九
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七十五條之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