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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8:59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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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63 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 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司法解釋
0
判例
4
法律問題
2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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