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4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第 249 條
發掘墳墓而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發掘墳墓而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